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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例!小狐狸用戶 抓色情檔判刑

最近很忙,忙到沒時間上來寫新的格子。 :'( 直到今天看到「首例!小狐狸用戶 抓色情檔判刑」這篇新聞,覺得必須要趕快記錄下來,作為研究資訊安全的您參考的依據。

我想,應該很多人常用 P2P 來抓東西吧?! 當然我也不例外。P2P 的法律問題,在國內外一直是令人矚目的問題。最常出現的法律問題,就是侵犯智慧財產權。國內的這個案例,應該會成為研究 P2P 的朋友,必須深入研究的個案。且讓我們關注這個事件的發展吧!!

首例!小狐狸用戶 抓色情檔判刑

【聯合報╱記者何祥裕/台北縣報導】

2009.01.15 03:00 am

台北縣鶯歌鎮詹姓男子以FOXY分享軟體抓取色情圖片,警方透過分享軟體搜尋查獲,板橋地院昨天將詹姓男子依妨害風化罪判處拘役卅天、得易科罰金,這是FOXY用戶被判刑的首例。

目前算是國內最受歡迎的點對點(Peer to Peer)分享軟體FOXY(小狐狸),檢方估計用戶可能超過數百萬人,而且單一時段同時上線人數約在卅到六十萬人之間。

法院調查,四十歲的詹姓男子在去年九月底,透過軟體在網路上下載一張名為「高醫營養師(自拍)處女膜」照片,並存放在自己電腦的分享檔案夾,而小狐狸用戶透過搜尋,可以在其他的用戶分享檔案夾裡找到檔案,並且下載。

後來彰化警方透過該軟體搜尋相同圖片,並根據網路IP位址循線找到分享端的詹姓男子,由於詹的電腦內確有該照片,因此被警方依妨害風化罪嫌移送法辦,板橋地院昨天依妨害風化罪將詹姓男子判處拘役卅天,得易科罰金。

此外,國內智財團體去年也針對FOXY分享軟體的用戶開鍘,經向網路業者調閱相關上傳、下載數據後,向板橋地檢署提出違反著作權告訴,已經五名使用者被檢察官認定有罪而緩起訴;這五名被告均長期、大量透過狐狸下載音樂或影片。

而且智財團體也對狐狸分享軟體的網站管理商及撰寫該分享軟體的李姓男子提出告訴,由於軟體伺服器架設在美國,不像過去eZpeer及Kuro兩公司是在台灣,因此只能針對網站管理商及廣告代理商提出違反著作權告訴,目前尚在偵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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