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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錄][News] 為何比爾蓋滋想要三千個專利?

這是轉自 bbs.SayYa.org 的一篇好文章,提供與您分享!!

 作者  yuanfarn (遠凡.小雷龍)                              站內  talk
 標題  [轉錄][News] 為何比爾蓋滋想要三千個專利?
 時間  Sat Aug 13 09:04:50 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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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yuanfarn] 信箱

作者:
標題: [News] 為何比爾蓋滋想要三千個專利?
時間: Mon Aug 8 09:11:30 2005

作者: mybigfish (ghoti) 看板: News
標題: [News] 為何比爾蓋滋想要三千個專利?
時間: Mon Aug 1 14:00:11 2005

"令人興奮的"、"無趣的"、"不令人興奮的" 似乎不像科技用語,不過他們
在美國專利第 20,050,160,457 號,標題為 "自動產生摘要的註解程式" 當
中卻出現很多次。

看?來似乎與棒球有關。發明者顯然提出一種程式,可以自動偵測出棒球賽
廣播中所有 "激動的言詞" (excited speech),例如:擊中球(通常稱為
:excited ball),並且將這段刺激的畫面自動剪輯到 "精彩畫面" 當中。

如果這項專利通過,通常是經過三年審查後,將會把專利給予該員工的雇主
:微軟。

美國專利商標局的員工已經被微軟排山倒海的專利申請給淹沒了。那是發生
在一年之前,微軟的董事長比爾蓋滋宣佈要調整步伐,提升該公司專利申請
的數量,從 2000 到 3000,而這公司正朝目標邁進。

這表示他們每週必須要提出 60 個創新的、非顯而易知(nonobvious)且可
獲得專利的點子出來。這也或許為什麼該公司會在今夏提出 "建立與電話撥
打相關記錄的系統或方法"(System and Method for Creating a Note
Related to a Phone Call )或是 "增加或移除文件當中的空白"(Adding
and Removing White Space From a Document )這類令人匪夷所思的專利。

我不曾見過這類軟體被使用。但如果我身為規則的制定者,或是如果我能在
表面上同意這聲明相當具有原創性,我一定會迅速這樣處理:退件!

微軟懸而未決的申請案,最新統計是 3368 件,應該受到相同的待遇。而且
經過整理,必須要丟出的案子更會高達 3955 件,那些是微軟已經發佈的。

或許扯的太遠了。無疑的,我們將通過許多並恢?嵌入在硬體中的非經常性
發明。但是軟體專利保護呢?不,不該是屬於微軟,或是任何人。

其他人也贊同此一信念。"廢除軟體專利是相當棒的一件事" Daniel
Ravicher 說,他是公眾專利基金會的執行主任。公眾專利基金會是紐約一
個非營利性組織,他們稱其為 "錯誤的發佈" 專利。Ravicher 他自己是一
位專利律師,說:現在的制度的確會限制軟體技術的進步,在同時,它只會
為專利持有人代來財富。這並非憲法的創立者所期望見到的。

本月初,歐洲議會?決了一個暱稱為 "軟體專利指引"(software patent
directive)的議案,它將抿除歐盟會員國之間的專利不一致性。

所有在美國的軟體都受到強健的著作權法以及商標法保護。以微軟的
Excel 為例,它不能被拷貝,也不能免除它與微軟之間的關連。但是,軟體
專利卻要的更多,它保護在其下的概念不被他人使用,至少 20 年。

自 1970 以來,軟體研發人員單獨依靠著作權法或商標法來保護他們的作品
。結果證明對微軟相當好。創造 VisiCalc 的 Dan Bricklin,試算表始祖
,給人們購買電腦的理由。他在 1979 年獲得包含這項技術的其他專利,微
軟不能在 1999 年之前推出 Excel。在微軟購併其他廠商取得專利保護之前
,微軟也無法推出 Word 或 PowerPoint。

Bricklin,他也開了幾家軟體公司,並且依此方式,防禦性的取得幾項軟體
專利,說:他很高興能夠看見軟體專利廢除,他將其視為阻礙小型軟體公司
發展的禍害。能夠在小型產品當中遇見的專利數量是相當巨大的,他說。對
於微軟近年來侵略性的累積專利,他問道:難到微軟非得依靠軟體專利才能
獲致成功嗎?

但,為什麼 Bricklin 在 1979 年時不要去申請 VisiCalc 的專利?專利在
當時對軟體而言並非唯一的選擇。他與專利律師商量時,律師說這件申請案
將會使得軟體出現在每台機器當中,而長久來看這項計畫將會成功。不過法
院將軟體視為一堆數學演算法的集合,小心翼翼的揭露自然的奧祕,所以不
是一項發明,因此不可以申請專利。

法律環境的轉變不是因為制定新的法律,而是因為一項意外。一項重要的規
定在這裡,另一項在那裡,但沒有人真的了解它,結果一種新的智慧財產權
在 1980 年代末期開始發展。現在軟體可以享受專利的特別保護,而保護的
力量之大,連 Thomas Jefferson 都相信,它應該只在極少數的案件中才能
夠成立。

為微軟近來瘋狂取得專利的行為,提出最適當反駁的工作落在 Brad Smith
身上,他是微軟的資深副總裁,以及法律總顧問。上週,我們討論法律範疇
在 1990 年代的改變。微軟在早期對專利並沒有興趣,因為,Smith說,我
想我們可以依賴著作權。不過,當法院改變了規則,而微軟也會做出相對映
的回應,就像每個人一樣。

為何微軟會在去年開始飆高專利申請的目標呢?

"我們相信我們正在取得專利",Smith 解釋。這公司已經看到研究報告,顯
示其他資訊科技公司為二項專利的研究與發展,個別花費了 100 萬美金。
?如果微軟每年花了六十億到七十五億在他的 R&D 上,他們得至少申請
3000 件專利來保持他們與競爭對手(Joneses)的差異性。

這聽?來完全無害。然而,真正令人關注的比較並不在軟體公司之間。而是
軟體公司與製藥業者之間。藥廠會很高興取得單一專利,尤其是他們在投資
了數十億的賭注,以及必須忍耐十年等結果出來之後。Mark H. Webbink
是 Red Hat(一種 Linux 套件)的副法律總顧問,他說,當一家軟體公司
只投入了這麼些許的投資以及發表這麼無關緊要的聲明之後就要取得智慧財
產權是相當荒謬的一件事。他說,現在的軟體專利權,"給予二十年的保護
,對創新沒有任何幫助。"

如果當初國會通過立法,加強而且延伸著作權的保護到設計的元素,例如軟
體的原始碼,在 1970 年代法院的釋例逐漸成形,那麼我們就可以終結掉軟
體專利以及我們專利系統時間軸當中短暫而不愉快的光點。

消除掉軟體專利權可以讓微軟有機會修補與開放原碼使用者之間的關係。最
近這家公司已經停止所謂的 "恐懼販賣" -- 告訴那些打算轉移到開放原始
碼的客戶,在離開微軟的保護之前 "好好想清楚"。

去年,在一場公開簡報中,Kevin R. Johnson 微軟的全球銷售事業群副總
裁,曾尖銳的提到,企業客戶在比較軟體供應商時應該好好考慮所謂的 "智
慧財產風險"。在這方面,微軟已經投入大量的軍事費用以及漲鼓鼓的專利
公事包,準備對違反他們專利的人進行攻擊或是交叉授權。在另一方面,開
放原碼的發展者,沒有錢,沒有他們自己的專利當作談判的籌碼,而且沒有
任何財務上的意義來界定他們的客戶。

Jefferson 漫步在微軟公司時會怎麼想?把軟體專利視為堆?來像金字塔,
曲線優美的砲彈嗎?

Why Bill Gates wants 3,000 new patents
http://news.com.com/2100-1008 3-581231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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